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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调查队成功创建市级 文明单位

2015-03-25 16:18 国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 A+ A-

  近日,广安调查队被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14年度广安市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本年度 获此殊荣的市级单位。

  自2013年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以来,广安队严格按照广安市“市级 文明单位”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使发挥统计调查职能优势与开展创建工作实现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一是健全组织,创建工作保障有力。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四川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广安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广文明委﹝2007﹞1号)制发了《国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措施、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同调查业务工作一同作为年度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强化措施,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围绕“转变思维,改变习惯,注重细节,改进作风”这一指导思想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围绕效能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文明”的原则,深入开展“争做小平故里 党员”、“正当民爱民信民敬党员干部”等活动。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学理论、练技能、记笔记、写心得、谈体会、搞测试等形式,培养良好学风,提升干部素质;通过抓组织、固基础、强管理、建机制、聚力量、提效率等举措,增强整体实力,树立团队精神;通过讲团结、顾大局、知荣辱、重诚信、改陋习、树新风等渠道,激发昂扬斗志,增强创建活力。

  三是聚焦服务,文明创建塑形象。以文明创建凝心聚力,利用国家调查机动、灵活、快捷、高效的工作优势,系统垂直管理的行政优势,直达国家的信息直报优势,面向企业、遍布城乡的调查网络优势和社会公认的抽样调查优势,依法为国家服务、着力为地方服务,不断提升国家调查的品牌形象。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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