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及时解决农户土地承包纠纷。深入开展农村承包耕地情况的调查,摸清农户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撂荒等情况;及时解决农户土地承包纠纷,使其多年扯皮,耕地长期无人种的现象得到解决,从而减少土地的撂荒;对农户自愿退出而无人接手形成的撂荒土地进行重新承包。
八是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撂荒地全面复耕。要求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村撂荒地的统计调查,逐村逐社逐户进行调查摸底,不留死角,准确的掌握各地撂荒地的基本情况,并对造成撂荒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撂荒土地的复耕办法。在此基础上,要对撂荒地复耕工作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撂荒地复耕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推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土地复耕工作,并强化督查。为保证全区撂荒地复耕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农业局将会同区督查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对撂荒土地复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适时通报全区土地撂荒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完成任务差的乡镇将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