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保护优先,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有序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强化土地利用管控。综合考虑我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指标的情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强化重点急需用地保障。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和空间布局只做适当调整,同时将城市用地、道路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
四是坚持协调衔接,强化规划实施基础。根据土地调查成果和上级下达的主要规划指标和相关要求,及时拟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方案,审批后并报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