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武胜县一护眼配镜中心为宣传其产品效果,未经消费者同意,将14名消费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初查日期、初查情况、复查日期、复查情况、降度周期、提升情况、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及照片制作成“裸眼视力快速提升案例”张贴在其经营场所大厅右墙上对外发布,这一行为被消费者举报。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即刻展开调查。经查实,该中心的行为属于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发布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一定金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