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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四强化”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2016-04-07 08:47 广安日报 A+ A-

  近年来,岳池县通过强化师德教育、源头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四强化”,教师从教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该县先后制定出台《岳池县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专题下发《禁止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的十项规定》,进一步强化教师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借助电视、网络、教师专题会、qq等平台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教职工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与教育良好形象。

  建立层级管理责任制,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层层签订“廉洁 ”;明确各学校组织教师作出不乱办班补课、不乱订教辅资料、不乱收费等行为的书面 ;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等问题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其危害性,还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天空;将“不乱办班补课、不乱订教辅资料、不乱收费”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条款,努力从源头上引起教师思想警醒,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建立“治理教育三乱”学校自查制度,明确各学校不定期随机走访家庭。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定点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校长定期收集学生、家长、教师以及其他群众的举报信件并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县教科体局 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重点信访投诉进行明察暗访。

  明确各中小学校长是“治理教育三乱”的第一责任人。凡不认真落实规定、对“治理教育三乱”行为管理不力的,县教科体局将对经查属实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和校长年度目标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并按规定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及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对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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