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办公场地标准化。通过购置、划拨等方式解决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用房问题;各监管所全部配备了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执法装备,保障了各监管所正常有序开展执法工作,其中城南所、中和所、酉溪所、坪滩所已设置快检室。
二是日常管理制度化。制定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学习培训、考勤考核、文档管理、执法办案、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布工作人员公示牌、办事指南、投诉举报电话和服务 ,设置投诉举报箱,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三是经费保障常态化。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保障了基层监管所运行经费。
四是监管整治成效化。印制了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巡查登记薄,重点推行餐饮服务错时巡查制,监管留痕制、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做到全域覆盖、无缝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