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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人民法院“组合拳”治“老赖”全力化解执行难(2)

2015-05-30 09:10 广安日报 A+ A-

  为解决“执行难”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难题,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打出“组合拳”,采取有力措施直击老赖要害,让老赖无处遁形,全力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社会的建设,树立司法权威,彰显法治尊严。

  点对点查控:“秒杀”老赖

  “法官,我在银行的存款被扣了3万多元,是怎么回事啊?”“你欠别人的钱没有啊?”“我、我……”。在法官的质问下,肖某说不出话来。

  针对杨某与肖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广安区法院作出判决:肖某赔偿杨某各种费用共计23431.98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阅案件发现被执行人肖某诉讼中未到庭参加诉讼,后经调查发现,交通事故发生后肖某便外出打工,杳无音信,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肖某的下落,案件依法中止。2013年8月该院建立了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该系统以法院执行查控工作为主,以公安、国土、工商、金融机构等为协助义务单位,依托现有的政务网,搭建网上平台,进行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和直接交换。执行法官遂通过该系统不定期地查询肖某的财产。近日,执行法官再次运用查控系统查询肖某的财产,几分钟后银行反馈的信息让法官喜出望外,肖某在信用社有一笔存款。执行法官赓即对该笔存款依法扣划到法院账户,最后杨某领取了赔款及利息共计31981.06元。一起拖欠10年的积案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执行完毕。

  失信黑名单:让老赖“插翅难飞”

  “法官,我为什么不能坐飞机啊?”“因为你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已经将你纳入失信黑名单了,你不仅坐不到飞机,连动车也坐不了。”“我马上到法院来交钱,请你尽快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

  被执行人熊某与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该院判决生效后熊某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信用社便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查明:熊某下落不明,在广安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遂将熊某列入 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由于不能坐飞机,熊某主动来到法院与信用社达成还款协议。

  司法拘留:让老赖乖乖还钱

  “法官,呆在监狱太难受了,我愿意联系家人把欠的钱还了。”看到广安区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动真格后,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履行了债务。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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