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部署要求,华蓥市采取四措施对市级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开展财务专项审计。
一是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和时间。市审计局牵头,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抽派专业人员组成审计检查组开展审计,从今年4月开始,每月开展一次专项审计。
二是科学确定审计内容。主要对各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大额资金的支出情况等进行审计检查。
三是灵活运用审计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与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相结合,根据被审计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年内可对其开展1次或多次审计检查,可就一项或多项内容进行审计检查,也可对某个时间段的内容进行审计检查。
四是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市审计局每季度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审计检查情况,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