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全民水库网箱、拦库养鱼设施取缔工作的重要性和治理要求,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库区网箱养鱼、拦库养鱼现状,全面掌握治理底数。
二是自行取缔,奖励补助。库区周边乡镇与养殖户签订《养殖设施自行取缔协议》,鼓励养殖户自行取缔网箱、拦库养鱼设施,乡镇验收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三是强制取缔,维护秩序。对在规定限期内未自行拆除养鱼设施的业主,由县公安、水务、环保等部门与乡镇一道,依法强制拆除,全面取缔网箱、拦库养鱼,维护全民水库生态秩序。
四是加强监督,杜绝发生。取缔结束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环保部门牵头,水务、公安、乡镇配合,全力加强库区监管,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杜绝网箱、拦库养鱼等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已打捞水葫芦5600亩,取缔网箱25口、拆除拦库设施4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