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贫困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因病致贫。”4月14日,邻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人李和容翻开《贫困群众精准识别医疗工作台账》介绍说,2015年,邻水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占贫困总人口的比例为63%。“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成为邻水推动精准扶贫急需解决的难题。”
“我们将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符合住院条件的贫困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不用缴纳住院押金,只需要与医疗机构签订《贫困人口先住院后结算协议》。”据李和容介绍,为进一步减轻建档立卡参合贫困患者负担,该县还将甲类特殊病种补偿封顶线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乙类特殊病种补偿封顶线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同时,建档立卡参合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产生的费用将按其住院医疗机构的正常补偿比例提高5%报销;在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保障对象单次或累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8400元的,超出部分还将实行分段比例赔付。
该县还将建立爱心基金,对在县域内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施减免,今年减免个人支付部分的40%。
“一些患者治疗花费大,很可能因病致贫;一些已经脱贫的群众,也可能因为生病再次‘返贫’。”李和容说,考虑到这部分没有建档立卡的参合患者,该县将专门设立2000万新农合特殊补偿基金,制定大额医疗费用再补偿不超过3万元和特大额医疗费用再补偿不超过5万元的机制,让全县参合群众都能享受该政策,坚决不让一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不仅如此,该县低保患者,在新农合、医保局、大病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还将按照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70%进行报销,当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