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五类”确定法律服务主体。该局把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等五类人员列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从其实际困难出发,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群众。
二是以“五制”强化援助职能。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值班制度和回访制度等制度,让援助律师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律己,强化中心的工作职能,提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效率。
三是以“五零”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以办案零收费、服务零等待、流程零障碍、质量零差距、对象零投诉的“五零”为目标,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对农民工工伤赔偿问题,不予审查经济条件,实行特事特办;探索建立律师、公证人员诚信档案和公信档案,提高自身诚信力、公信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四是以“五高”提高援助工作素养。以工作高能力、形象高标准、办案高效率、诉讼高质量、调解高水平“五高”为宗旨,提高援助中心的办案效率,提升援助律师的自身素养,提高群众对援助中心的满意度。
五是以“五心”打造和谐法律服务。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法律服务活动,以当事人“忧心而来,宽心而去”为工作目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以心换心,认真推行“耐心、关心、责任心、信心、宽心”五心帮扶服务活动,实行依法审查,有困必援、有难必助、高效服务。